2018年VOCs减排控制行业发展评述和2019年发展展望
点击 :5149 添加时间 :2019-01-23 14:14:00 信息来源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栾志强 发布
2018年VOCs减排控制行业发展评述和2019年发展展望
时值岁末年初 ,为了及时反映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 ,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 ,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18年环保产业发展评述和2019年展望》 ,供环保企事业单位 、专家和管理者参考 。
一 、2018年行业评述
1 、主要政策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 ,2013-2017)于2017年完满收官 。2018年 ,在《“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 ,国家和地方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政策 、标准和管理制度文件 ,VOCs治理管理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并继续完善 。
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国发〔2018〕22号) ,确定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长三角地区 、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组织实施VOCs专项整治 ,着力补齐VOCs污染防治短板 。抓紧制订石化 、化工 、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环节综合整治方案 ,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 ,指导地方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并提出重点区域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要求 。
2018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 ,目前为止大部分地区相继出台了省市级行动计划 ,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是中心工作之一 。上海 、广东 、四川 、湖南 、湖北 、浙江等省市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专门出台了行动实施方案 。同时 ,各地以应对秋冬季重污染为抓手 ,制定了攻坚行动计划 ,科学制订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等措施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严格禁止“一刀切” ,在石油 、化工 、汽车 、家具 、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按照“分业施策 、一行一策”的原则 ,管理朝着更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
在标准规范制订方面 ,多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持续推进 。VOCs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 、医药工业 、农药工业 、恶臭污染物 、饮食业油烟 、皮革制品和制鞋工业 、铸造工业 、活性炭工业 、电子工业等污染排放国家标准已经基本完成了制修订工作,部分标准有望近期发布实施 ;山东 、福建等地相继发布了一批与VOCs排放有关的地方排放标准 。另外《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的出台对于我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编制提供了有力支撑 。炼焦工业 、农药制造工业 、汽车制造业 、人造板制造业 、家具制造工业 、印刷工业 、涂料油墨工业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正在抓紧制订中 。
在监管制度方面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新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已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以“按证排污 、持证排污”为原则的这一基础性污染源管理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2020年前VOCs重点排放行业将推行排污权许可证制度 ,VOCs排放企业将建立VOCs自行监测 、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的体系 ,这从基础上推动我国VOCs治理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 。《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和《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从建立统一的监测体系和VOCs治理效果评估机制的角度 ,促使VOCs污染控制行业实现闭环管理 ,以建立完善的管理框架。年底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10-2018 ) 》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11-2018 ) 》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12-2018 ) 》 等多项配套的监测标准 。
《环境保护税法》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细则》出台 ,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开启了VOCs污染物排放从收费到征税的转变 。税法规定了苯 、甲苯 、甲醛 、酚类等19种挥发性有机物为应税污染物 ,并明确了污染当量核算标准和具体适用税额 ,随着对VOCs治理认识和管控水平的提高 ,环保税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同时要求严格管理 ,对治理效果差 、技术服务能力弱 、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以及运维机构 ,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各级环保部门已将VOCs排放重点污染源纳入日常监管 ,结合环保专项行动 ,保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2018年6月份,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了新一轮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是督察重点之一 。通过开展强化督查 ,实现环保压力层层传导 ,并通过一系列措施 ,如按日连续处罚 、查封扣押 、限产停产 、移送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追究等